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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取消学籍:(一)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中止学业者……”我院仍有20余名同学未毕业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之前办理了延期手续但是已经过期的(见附件),请这些同学按照以下通知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按“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处理。
研究生学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请及时登录学籍系统【博士/学硕: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学籍变更——延期毕业申请】提交延期申请(注意必须在系统中申请并提交才有效),打印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签字先后顺序:学生本人、导师、214室宋老师教务员签字、就业指导中心(十食堂三楼)/定向委培单位;其中院系意见、公章以及研究生院审批意见空着不填】,系统提交的“预毕业时间”必须与纸质版申请表保持一致。2016年11月11日(周五)之前纸质版申请书放在文学院101室马晓娜信箱,逾期不候。
请大家务必重视,因为延期申请的办理会直接影响你在学校的住宿、图书借阅以及其他各项权益的使用。之后研究生院会有一个回执返还到院系,届时我会通知大家来领取的,此回执为办理住宿等各项手续的重要凭证。
特别提醒:
1、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如期毕业的同学请注意:建议办理延期申请(注意博士最长修读年限是8年,学硕/戏剧专硕是4年,汉教专硕是3年)。延期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只要在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之前毕业都没有问题。
2、 往届生之前办理过延期申请的,但没有如期毕业的,此次也须办理延期申请(注意博士最长修读年限是8年,学硕/戏剧专硕是4年,汉教专硕是3年)。建议延期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只要在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之前毕业都没有问题。
附件:/attached/file/20161107/20161107153906_7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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