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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文学院研究生办理延期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6-11-30

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取消学籍:(一)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中止学业者……”我院有几名同学虽然之前办理延期申请,但是预计毕业时间是2016年12月,即将过期,请以下同学按照以下通知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按“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处理。

序号 院系 学号 姓名 导师 申请延期记录 不及时办理延期后果
1 文学院 MG1308053 王露浛 苗怀明 2016年12月 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
2 文学院 DG1108018 贾梦玮 丁帆 2016年12月 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
3 文学院 DG1108054 于强 吴俊 2016年12月 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
4 文学院 DG1308003 陈通造 高小康 2016年12月 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
5 文学院 DG1308046 许勇 程章灿 2016年12月 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
6 文学院 DG1308054 张乃午 赵宪章 2016年12月 自动中止学业,取消学籍

 

 

请及时登录学籍系统【博士/学硕: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学籍变更——延期毕业申请】提交延期申请(注意必须在系统中申请并提交才有效),打印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签字先后顺序:学生本人、导师、214室宋老师教务员签字、就业指导中心(十食堂三楼)/定向委培单位;其中院系意见、公章以及研究生院审批意见空着不填】,系统提交的“预毕业时间”必须与纸质版申请表保持一致201612月9日(周五)之前纸质版申请书放在文学院101室马晓娜信箱,逾期不候。

 

请大家务必重视,因为延期申请的办理会直接影响你在学校的住宿、图书借阅以及其他各项权益的使用。之后研究生院会有一个回执返还到院系,届时我会通知大家来领取的,此回执为办理住宿等各项手续的重要凭证。

 

特别提醒:

1、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如期毕业的同学请注意:建议办理延期申请(注意博士最长修读年限是8年,硕士最长修读年限是4年)。延期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只要在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之前毕业都没有问题。

2、 往届生之前办理过延期申请的,但没有如期毕业的,此次也须办理延期申请(注意博士最长修读年限是8年,学硕/戏剧专硕是4年,汉教专硕是3年)。建议延期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只要在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之前毕业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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