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科研工作需要,我校在站博士后在规定在站期限内无法按期出站,须向学校提交《延期出站申请表》。《申请表》一般在临出站前两个月内(如已办理过延期手续但仍需要延期的,也须向学校提交申请表)由博士后本人下载,合作导师签署延期意见、流动站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仙林校区扬州楼516室)。
南京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提醒:
(1)、如博士后在站期间有成果发表,须将以南京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成果复印附后;
(2)、延期期间博士后校园卡的使用:如博士后延期经学校同意,人力资源处会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延期校园卡使用期限,无需博士后本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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