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学制内毕业的同学,请申请延期毕业,错过第一批申请的,请务必参加此次延期毕业申请的办理。学硕和博士研究生学籍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30日,专硕开放时间6月5日至6月8日请按照以下步骤完成申请:
1、请及时登录学籍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注意必须在系统中申请并提交才有效)
(1)博士/学硕: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学籍变更——延期毕业申请;
(2)专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219.219.114.101/g_client/framework/login_admin.aspx——学籍变更——延期毕业申请。
2、网申申请提交以后,请在系统里把打印纸质版申请表打印出来,纸质版签字盖章【签字先后顺序:学生本人、导师、214室宋老师教务员签字、就业指导中心(十食堂三楼)/定向委培单位;其中院系意见、公章以及研究生院审批意见空着不填】,系统提交的“预毕业时间”必须与纸质版申请表保持一致。
3、提交截止日期:
(1)学硕和博士:2017年6月30日之前纸质版申请书放在文学院101室马晓娜信箱;逾期不候。
(2)专硕:2017年6月8日之前纸质版申请书放在文学院101室马晓娜信箱;逾期不候。
请大家务必重视延期毕业申请的办理,因为延期申请的办理会直接影响你在学校的住宿、图书借阅以及其他各项权益的使用。之后研究生院会有一个回执返还到院系,届时会通知大家来领取的,此回执为办理住宿等各项手续的重要凭证。 (第一批办理的同学的回执在文学院102室,请于每周二和每周四至文学院102室领取,可以请同学代领)
特别提醒:
1、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如期毕业的同学请注意:建议办理延期申请(注意博士最长修读年限是8年,硕士最长修读年限是4年)。延期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只要在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之前毕业都没有问题。
2、 往届生之前办理过延期申请的,但没有如期毕业的,此次也须办理延期申请(注意博士最长修读年限是8年,硕士最长修读年限是4年)。建议延期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只要在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之前毕业都没有问题。
3、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取消学籍:(一)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中止学业者……”请同学们务必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