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经认定,后期通过市医保中心审核后退回已交的参保费。由于此项待遇为动态管理,按认定要求需逐年提供证明材料,因此,每年已参保但不能提供新学年证明材料的学生需补交剩余学制的医保费用。
后附图片为各类型困难学生的认定要求,请查看。符合要求的同学请填写《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困难人员身份审核确认汇总表》,在9月10日前发送至学生助理邮箱 1822895034@qq.com,并在9月15日前将需要的相关证明纸质版交至文学院210办公室张老师处。
附件《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困难人员身份审核确认汇总表》:/attached/file/20180824/20180824170109_56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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