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3份)
(1)此表在中国博士后系统进站申请中填报并生成下载;
(2)生成后的表格的右下角有校验码;
(3)网上上传的照片须为正式的证件照;
(4)需迁户口的申请者提供原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个人户口信息页),迁入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迁入派出所:鼓楼派出所;
(5)填写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本科起填写,工作经历须齐全;
(6)身份证须正反面上传;
(7)网上所传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彩色)或拍照件。
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doc(3份)
需流动站所在院系导师与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盖章后将此表拍图发给院流动站管理老师用于上传博士后审批系统;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需正反面,若身份证超期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份)
(1)博士毕业6个月内人员可先提供学校或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非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决议)办理进站。
(2)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
5.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doc(3份)
拟进站人员根据个人身份选择不同的进站审核表填写。
(1)进站审核表(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使用)
(2)进站审核表(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使用)
(3)进站审核表(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转业复员军人使用)
(4)进站审核表(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使用)
盖章说明:
(1)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2)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勾上“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所属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还须由其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意见或另附证明;
(3)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辞职人员)按照档案存档情况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4)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6.半年内正规二甲以上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1份)
注:
l 所有表格不需装订,除身份证、学位证复印件外,其余确保至少一份为原件。